旅途记录(吕途案件)

1、吕途案件

七十年代之前,我每天必到的地方,五十多年了赣州市的变化很大。

2、旅途记录

归国投案自首,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吕途收了银子,却没有立即动手,这让童琇琳很是焦急。二○○二年十二月上旬,童琇琳致电吕途,吕途答应在春节之前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听了吕途的保证,童琇琳在2003年三月安心前往日本。她要趁着吕途杀了他,解决了日本岳父岳母的问题,好让他顺利地回到国内,投案自首。不过,童琇琳到了日本之后,因为怕自己回来之后没有任何消息,会让公公公婆担心,所以,她告诉了冲浦秀昭,她已经雇佣了杀手来刺杀唐晓斌。冲浦秀昭的父母一听说自己的儿媳妇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对童琇琳的所作所为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他们将童琇琳骂了一顿,让童琇琳赶紧回来,不要让吕途等人回来。无奈之下,童琇琳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返回北京,找到吕途,阻止吕途杀死唐晓斌,并向吕途索要“杀人款”。可是,像吕途这种穷凶极恶的人,又怎么可能将自己手中的钱财拱手相让?吕途发誓道:“唐晓斌这个混蛋就是该死,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搞定的!”童琇琳见要不到吕途的钱,也只能放弃了。吕途没有再出手。直到2004年年初,童琇琳邀请吕途去他家,要求吕途还钱,但是吕途却坚持不还。在2004年期间,童琇琳多次找到吕途要他还钱,吕途却总是说:“不要理会,这样的人,就是该死的,我会尽快解决!”童琇琳也知道,像吕途这样的人,想要拿到一笔钱,并不容易。童琇琳直接扔掉了吕途给她的私人号码。她心想,反正也不能要,就让它过去好了。童琇琳万万没有想到,吕途在2004年十二月五号晚上,竟然会在晚上的时候,给童琇琳打了个电话。到了童琇琳的房间,吕途对童琇琳说道:“唐晓斌是用一把手枪打死的,一共六颗子弹,你不用担心!”吕途从童琇琳那里得到了一笔钱,就去找他的前合作伙伴基多夫根纳季。基多夫今年43岁,留着络腮胡子,花白的头发,高鼻子,以前是军人,身体非常强壮,根据吕途的说法,他在俄罗斯混了一段时间,经常在俄罗斯协助中国人讨债,还被吕途雇来追讨债务。吕途从童琇琳那里得知,唐晓斌很爱狗,还开了一间狗舍。吕途开始考虑“狗”的事情。基多夫是南斯拉夫驻中国大使。吕途和基多夫为了不让唐晓斌起疑心,先是租用切诺基,然后在建国门附近偷走了一家大使馆的牌照,然后买了一把锤子,基多夫则拿着一把手枪。吕途与基多夫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下午,来到唐晓斌的狗棚。吕途把唐晓斌介绍到:“这个特使要为他的女友挑选一条狗。”唐晓斌一听说要选狗,顿时来了精神,坐上吕途的车子,直奔郊外的狗窝而去。唐晓斌坐在车里,时不时地和吕途说上几句话,直到车子开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业园区一处偏僻的泥泞道路上,唐晓斌正说着,忽然感觉后脑勺一疼,因为他发现,这位优雅的“大使”,手里居然拿着一把锤子。车子在路边停下,唐晓斌被打得七荤八素,双手抱头跪在了路边,哀求着二人的原谅,可他的求饶还没有结束,唐晓斌就中了两枪。然后,唐晓斌的尸体就被丢进了污水井,而凶器则被丢进了通惠河。唐晓斌已经被杀!童琇琳多年的报复,虽然有些矛盾,但她一直都在等待着报仇。她知道,这件事已经到了结束的时候,她最担心的就是在日本的岳父岳母。童琇琳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往日本。十二月二十二日,童琇琳抵达日本后,王江涛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吕途被抓住了,吕途等人一定会承认你是雇佣杀手,现在警察正在追捕你,你不要再回来了。”可童琇琳的话,让王江涛有些摸不着头脑:“我必须要回北京,跟警察解释一下,这件事是我干的,我必须要承担责任!我了解中国的法律,知道它是多么的神圣!我触犯了法律,我必须要承担责任!中国的法律,我可以接受!”王江涛被童琇琳的话吓了一跳,不过,王江涛也知道童琇琳说的是真的。“我会尽力的,但我不敢保证!”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机场用公用电话拨通了北京刑侦队的电话,说道:“我是童琇琳,唐晓斌是我请人杀害的,唐晓斌已经死了,我要去北京投案!”童琇琳在2005年三月二十日辞别了岳父岳母后,乘日本的航班返回北京。与此同时,童琇琳主动要求赔偿受害者的家人250,000元,她的家人也将这笔钱交给了法院。#打开眼界##头条中国史#

3、吕途个人资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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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途的简历

历朝历代中国就不缺汉奸?外国人研究怎么样搞乱中国?而个别中国人研究怎样搞夸中国同胞,就台湾而言,身为中国人就极力抱着美西方国家大腿对抗中国大陆。

5、吕途照片

凶手推卸责任,到底是谁开的枪成了迷童琇琳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时,交代了自己雇佣杀手的整个过程。一提起已故的丈夫,她的眼睛就红了。童琇琳的谋杀案进行得很顺利,但是检察官们对吕途、基多夫的指控,以及吕途和基多夫的口供,都是截然相反的。吕途说,他们已经提前购买了锤子,盗取了一张大使馆的牌照,这把枪属于基道夫。那天,他们借口要买一条狗,就把唐晓斌叫了出来。基多夫开车来到河北三河市的燕郊镇,拿着一把锤子就朝唐晓斌的脑袋砸了下去。基多夫看着唐晓斌挣扎,拿着手枪将唐晓斌从车上拖了下来。“我刚从车上下来,就听见了两声枪响,唐晓斌被打死了。”等他们把唐晓斌塞进了车里,基多夫就听见了一声闷哼。然后,他们将这些人的尸体,丢入了旁边的污水井中。基多夫也在法庭上矢口否认。基多夫说吕途当天把他带到了一位商人那里,吕途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特地把大使馆的牌照给偷走了。吕途和唐晓斌下了车,两人开始争吵起来。他听见了两声枪响,然后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唐晓斌。他本来要替吕途搬运尸体,吕途却不肯。基多夫在之前的审讯中,也承认了他用锤子砸了唐晓斌的脑袋。北京市二中院于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对童琇琳犯下的谋杀案作出一审宣判,吕途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因蓄意谋杀,基多夫根纳季被判终身监禁,并被追加驱逐出境;童琇琳因故意杀人,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江涛被判六年监禁,罪名是蓄意谋杀。4人共同承担了350,000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辩护人表示,吕途、基多夫、童琇琳三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吕途和基多夫应当判处死刑,而童琇琳则是终身监禁。律师们认定,这是一件极其恶劣的杀人案件,而且情节极其严重,而且手段极其残酷。童琇琳提议,吕途和基多夫策划了一场谋杀,他们用锤子砸了唐晓斌一拳,却没有要了他的命,唐晓斌虽然求饶,但两人都失去了理智,开枪打死了唐晓斌,将他的尸体扔在了地上,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对此,基多夫指派了辩护律师,他说,基多夫和吕途之所以没有被判处死刑,一个是由于法庭的谨慎杀人原则。到目前为止,唐晓斌的死,还没有人知道。基多夫和吕途都说,凶手是凶手,没有任何证据,所以法庭也不能确定凶手是谁。由于谨慎使用死刑,法庭不会轻易地做出死刑。吕途被捕后,帮助警察逮捕了基多夫,基多夫则被判无期徒刑,按照法律,陆途是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从轻发落。法院判决4名被告赔偿三十五万元,童琇琳的家庭支付二十五万,吕途的家人支付十万,这些都是童琇琳、吕途受到的惩罚。一审宣判后,吕途、基多夫、王江涛三人,只有童琇琳没有上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也在北京市高院提出了对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抗诉。公诉机关认为,原审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吕途立功表现突出,原审被告人王江涛是帮凶,其量刑意见不正确;吕途帮助警方逮捕基多夫根纳季并不是什么大的功劳,对王江涛是从犯的量刑也是错误的。一审判决以吕途有突出贡献、王江涛为帮凶、童琇琳自首、童琇琳、吕途等人在庭审中主动承担经济损失,吕途、童琇琳、王江涛等人的罪行较轻、情节较轻,建议一审法院酌情予以改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中院提出的上诉表示支持。同时,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提起上诉、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通常是比较少见的。北京市高院在收到该案后,组成了一个合议庭,认真审理了该案。北京市高院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作出了终审裁定,原审法院以吕途、基多夫根纳季、童琇琳和王江涛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做出了最终裁定。一审法院对北京市第二分院提出的上诉不予受理,对吕途、基多夫根纳季和王江涛的上诉不予受理,维持一审的刑事判决。至此,中国第一个外国杀手雇佣杀人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打开眼界##头条中国史#

6、吕途写真

惊心动魄的女人,知法犯法,法也疼。雇佣杀手这种事情,在网上并不少见,但真正让人震惊的,却不是警方雇佣杀手,而是一名法学博士,他雇佣杀手,然后回国投案自首,这可不是什么知法犯法的典型。我们认为,知法犯法并不是一件大新闻,“知法者”愈来愈多,总会有一两个法盲。更让人意外的是,王江涛这个警察,竟然在和童琇琳有了民事纠纷后,充当了雇佣杀手的中间人。更让人费解的是,童琇琳这个知法犯科的人,怎么会冒着被判刑的风险,去雇佣杀手?如果童琇琳没有主动投案,并且主动提出赔偿,她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妇女在明知会有风险的情况下,花钱请杀手去谋杀?这就推翻了我们的传统观点,我们一般都以为,在亲戚朋友之间发生民事纠纷时,警方和专门研究法律的人员应该让他们相信法律,并通过诉讼来解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一个懂得法律的妇女和一个执行法官的警察放弃了合法的法律,而采用了一种极端的手段来处理民事纠纷?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责怪司法的不通畅,但是它却使我们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公正的思考。因为作为一个知法者,只要知道能够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就不需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再往深一想,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唐晓斌这种赖账的人,是否也和我们司法上的不顺畅有关系呢?有些债务人借着我国司法制度中的某些问题,可以肆无忌惮地赖账,从而进一步加深了法院解决争端的渠道不畅。由于不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端,因此出现了许多地下的解决争端的机构。有些地方的所谓“讨债公司”非常流行,而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吕途,则在北京开设了一家专门为外国人收账的黑帮公司,有些地区甚至会插手民间纠纷的处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效率也更高,成本也更低。童琇琳是知道这件事的,她会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很可能是因为她觉得,法律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而不是通过地下渠道来解决。还有,童琇琳是不是知法犯法,然后回国投案的?童琇琳雇佣杀手后,一般都会逃亡海外,一般情况下,她可以也可以躲到日本,也可以去别的国家躲避中国的法律。不过,她毕竟是个懂法的人,也明白中国的法律是不会原谅她的,所以她在做完这件事以后,就主动去自首了。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对童琇琳的“有担当”有自己的看法,他很欣赏童琇琳在为丈夫复仇后的勇敢。钱列阳相信童琇琳并不是一个无知的人,她很清楚法律的严重性,她很清楚,触犯了法律,就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和自由。不过,钱列阳觉得童琇琳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她的违法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触及到了我们的内心。我们并不是要称赞一个知法犯法的人,因为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然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遭遇到绝境,或是在生命的十字路口,我们必须要冷静地思考,思考自己要做的事情,不能做的事情,仅此而已!#打开眼界##头条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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