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东紫砂(赵志东医生)

1、赵志东医生

借贷遭遇“套路贷”,损失数亿,谁来负责?大家好!我叫郝猛克,是呼和浩特市中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我因投资需要对外借贷2000万元却被对方套路,不仅公司股权被人骗走,价值一亿多元的土地落入别人之手,八年来无法开发,而且公司也因对方恶意干涉濒临破产。为讨回公道,现在我把事情发生的主要经过写下来,希望大家以我为诫,千万不要中了“套路贷”的陷阱。2013年,我因为有资金需求和内大总裁班的同学林益达成借贷意向,由林益向我借款2000万元,月息三分五,用我持有的中浙公司股份作为抵押。但在办理手续时,林益提出将股份过户给他堂弟作为抵押,我因为公司名下有20000平方米土地而且在呼市黄金地段,当时价值近两亿元,所以有些疑虑问林益:过户后你不承认怎么办,我又不认识你堂弟。林益说:这只是个手续,你还款后我再过户给你,咱们是同学,我还能骗你吗?因为当时在呼和浩特民间借贷这也是一种常规做法,另外觉得林益和我是同学,应该不会有问题,于是将自己67%的股份转让给林益盈作为抵押。当天林益给我汇款1895万元(扣了105万元砍头息)。谁知道我就很快陷入林益的圈套中,像做了一场噩梦,长达八年无法自拔。借完款后,很快林益就露出庐山真面目,他以我没有按时付息为由,向我索要巨额罚息和违约金。刚开始我还和他争辩,因为借款并没有足额到账,但随着林益开始使用暴力威胁和非法拘禁手段,我只能一次次违心在“债务确认单”上签字。债务越滚越多,一年多后本金就翻了一倍,虚高到4195万元。2013年到2017年间,债务已高达1亿多元。其中光每天的补偿金就66000元,每月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利息。债务被虚高后,林益的真实意图也就暴露出来了。他开始不承认我的股权仅仅是作为抵押转让的,而是卖给他的,并且他开始联系当地的开发商,准备开发我公司的土地。试想,我公司土地时值两亿元,67%的股份就价值一个多亿,我怎么可能以1895万元卖掉呢,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另外,林益一方面宣称股份是他买的,另一方面却频频逼迫我在虚高的债务单上签字,他就是意图非法侵占。实际上林益为实现他的侵占意图,一连串的准备工作从借款当初就开始了:借款当日,在手续办理中林益趁乱将我公司土地证偷走,我发现后向他索要,但林益一直不肯归还,只是让他公司员工赵志东写了一张收条;2013年9月,林益谎称有人愿意向我公司投资一亿元,并带我去上海见了对方,回来后林益诱骗我在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作了一份全权委托书,授权他代表我行使公司法人职权,就是这份权限被放大的公证书为林益日后骗取银行委托贷款起到了关键作用。事后我多次找公证员韩杰要求撤销委托书,均被拒绝,直到2019年底,得知林益利用委托书从银行贷款后,公证处才予以撤销,而这已经于事无补了;2013年11月,林益以替我签融资协议为由,将我公司公章骗走,只让他公司财务总监郝永宏写了为期一周的借条,我特意让他在借条上注明公章只限上海融资使用,结果到现在公章也没有还回来。当我以为林益的套路仅限于此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加让我始料未及心惊胆寒。2016年7月13日,林益虚构委托贷款事实,利用骗取的我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偷走的土地证,指使他的亲戚牛佳作为出借方,他的父亲林周锡作为借款方,用我公司的土地证作为抵押,在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理了一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林益伪造了中浙公司股东会决议、法人名章、财务章等,中浙公司其他三名股东都没有到场签字和录像而且毫不知情。这笔贷款至今没有还本付息,本息已达两亿元,由我公司背负。2018年4月,林益公司郝永宏要我签《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让我支付7552万元转让价款和2000万元增值税及个税等共1.2亿元向他回购股权,被我拒绝,但该协议却未提及我公司土地已在2017年抵押给银行了。我万万没有想到一笔借款不仅公司没了,自己还欠了一屁股债。没办法我在2019年选择了报案,在近三年的维权中,我结识了七八位同样受林益迫害的受害人,也进一步了解到林益早在2017年就两度涉嫌刑事犯罪被通缉。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还我一个公道。#赵志东简介#

2、赵志东紫砂

“我想和他结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他不同意,还要持刀杀我”,江西南昌,钱晓丽向自己34岁的外甥李海龙求救。(文中人物系化名)2020年2月,40岁的钱晓丽在跳舞的过程中认识了42岁的孙小军,两人随后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20年5月,钱晓丽不愿意再与孙小军交往,提出分手,孙小军拒绝,仍然多次对钱晓丽纠缠不放。2020年5月24日晚上,孙小军找到钱晓丽,将其强行带至自己的出租屋。当天晚上23时20分许,钱晓丽的丈夫赵志东听闻妻子被孙小军强行带走,拨打110电话向民警求助。因为钱晓丽坚持要分手,孙小军对其进行了殴打并扣留了钱晓丽的手机和电动车。经检查,钱晓丽被孙小军殴打后,右头顶、右大腿等部位有多处皮下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第二天上午10时许,钱晓丽带着丈夫赵志东、外甥李海龙一起,前往孙小军的租住处讨要手机和电动车,三人在孙小军的租住处遇见了其姐姐,孙小军的姐姐代为归还了手机和电动车。当天下午16时许,孙小军手持菜刀来到钱晓丽工作的某酒店,钱晓丽得知后,慌忙从酒店后门逃出躲至附近某超市。钱晓丽在超市给外甥李海龙打电话,李海龙遂与钱晓丽一起前往酒店,准备找孙小军理论一番。孙小军看到钱晓丽以后,便晃动手中的菜刀,对其进行辱骂。见此情形,李海龙上前将孙小军绊倒,趁机将其手中的菜刀抢下扔至附近酒店的门口。李海龙随后将孙小军摁在地上,用拳头殴打其背部,钱晓丽上前劝阻,将二人拉开。孙小军起身后,准备转身离开,但其一边转身一边口中咒骂李海龙及钱晓丽。李海龙听到孙小军还在辱骂自己的小姨钱晓丽,突然发力从后面猛然跳起,用拳头击打孙小军头部,致其当场倒地。随后,李海龙逃离现场。钱晓丽看到孙小军鼻子出血并晕倒在地,将其扶起并打电话通知了孙小军的姐姐,孙小军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2020年6月1日,孙小军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孙小军系被钝力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法院一审判决,以李海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一审判决后,李海龙不服,认为本案系由孙小军引发,自己当时是为了阻止不法侵害,只能算是“防卫过当”,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刘律师漫谈第一,钱晓丽因为想要结束与情人孙小军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发生纠纷,却将自己的丈夫、外甥牵扯进来,更因此让外甥身陷牢狱,不知其有何面目去面对自己的亲姐姐。第二,孙小军在钱晓丽明确提出分手结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仍然多次对其纠缠,不仅殴打钱晓丽,还拿着菜刀威胁到酒店威胁钱晓丽,存在一定过错。第三,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清楚地显示,孙小军虽然手中拿着菜刀晃动,但其没有实施对钱晓丽、李海龙的攻击行为,本案不具备特殊防卫的情形。第四,李海龙在将孙小军绊倒后,已经抢下了其手中的菜刀,孙小军也已经起身准备转身离开,此时的孙小军已无人身危险,李海龙也就失去了防卫的必要性。第五,虽然孙小军的死亡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和突发性,但李海龙有伤害的主观故意,也有伤害的客观行为,其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第六,李海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家属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改判李海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普法行动#———————————————[来看我]@刘律师漫谈[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

3、赵志东抖音

“冤枉啊,他闯进我家里来打人,我是正当防卫”,河南省平顶山,52岁的赵志强大呼冤枉。(文中人物系化名)孙友明住在赵志强家的东隔壁,两家是邻居,但两家的关系素来不和。2019年5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赵志强发现自己家种的花被人铲了,就想着是孙友明铲的。赵志强随后到河滩放牛,遇到妻子也在河滩边,因为担心妻子知道后又与孙友明家吵架,赵志强就对妻子撒谎说地里的花是自己铲的。中午11点,赵志强和妻子回家,看到家里的花盆也被人砸烂了,赵志强的妻子就知道花也是孙友明铲的了,两人因此对骂了很长时间。因为看见天要下雨了,赵志强就到房顶把油菜籽收起来,因风大,收油菜籽的过程中,菜糠刮到了西隔壁李小刚家院里。李小刚家院里常年没人住,院里种的都是菜,赵志强就没有在意,收完菜籽后就下楼吃饭了。李小刚的妹妹就是孙友明的妻子,孙友明于是在李小刚家的院子里连说带骂赵志强,要求其把糠清理出去,赵志强拒绝,说要等村干部来评理。随后,孙友明及其妻子李小凤以及李小凤的姐姐、弟媳等4人来到赵志强门口叫骂,孙友明还铲了两铁锨土撒到赵志强家的院子里。孙友明随后带着妻子等一行4人闯进赵志强的院子里,朝赵志强的左胸打了一拳,李小凤把丈夫孙友明拉了出去。这时赵志强的妻子钱晓娟开始骂孙友明,孙友明又闯进赵志强的院子里,拿着铁锨准备打钱晓娟,又被李小凤等3人拉了出去。孙友明随后仍然站在赵志强家门口不走,继续辱骂赵志强,孙友明骂着骂着,又拿着铁锨窜到赵志强家里,又被其妻子李小凤拉了出去。孙友明站在赵志强门口仍然不走,要求赵志强今天必须把地里的糠清理出去,赵志强回答说今天说啥也不会清理。孙友明骂着骂着,再次拿着铁锨进入赵志强的院子里。赵志强觉得孙友明这样没完没了,心里十分恼火。这时其看到西屋窗台上放的杀猪刀,想着大不了不过了,就拿起杀猪刀冲过去朝孙友明的肚子捅了两刀。赵志强的妻子钱晓娟发现后,赶快上前从后面抱住赵志强的腰,不让其再捅人,李小凤等人则将孙友明扶到大门口。赵志强用力将妻子摔倒在地上,冲上前去又朝孙友明的胸口捅刺了一刀,李小凤见此用钢管殴打赵志强的手脚阻挡,赵志强又持刀对着李小凤的头部、胸部捅刺。众人随后将赵志强拉到同村赵志东家,将其刀收走。赵志强随后用手机主动拨打了110报警,等待民警到来将自己带走,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孙友明系单刃锐器刺创胸腹部致肺脏、脾脏、小肠、大网膜等组织器官破裂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李小凤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志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孙友明亲属经济损失共计4.8万元。一审判决后,李小凤提出上诉,认为量刑过轻,赔偿太少。赵志强认为自己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一审量刑过重,也提起上诉。@刘律师漫谈第一,关于李小凤所提“原判量刑轻”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刑事判决,有权请求检察院抗诉,李小凤就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缺乏法律依据。第二,关于李小凤所提“原判民事赔偿数额少”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小凤所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第三,赵志强辩称,案发当天孙友明先后四次非法闯进其家中,其有权制止,自己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根据赵志强的供述“孙友明这样没完没了……我看到窗台上的杀猪刀,想着给他破上了,大不了不过了”,就已经有了杀人的故意。孙友明在被赵志强捅刺肚子两刀后,已经完全丧失了不法侵害他人的能力,并且被人扶到了大门口躺下,此时赵志强还用力挣脱妻子的阻拦,将妻子摔倒在地,冲上去对着孙友明的胸部被了一刀,又朝李小凤头顶部、胸部捅刺两刀。从赵志强作案时所使用的凶器及捅刺的部位和力度,结合其多次供述“我心里很恼火,想着给他破上了,大不了不过了”的主观心理,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罚并无不当。第四,经查,被害人孙友明先是将赵志强家的花盆打烂,又先后四次借故闯入赵志强家中滋事,其行为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可以酌情减轻赵志强的刑事责任。第五,案发以后,赵志强主动拨打电话投案自首,二审期间其亲属主动交纳二十万元到法院,自愿赔偿给被害人近亲属,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志强有期徒刑十五年。#普法行动#——————————————[来看我]@刘律师漫谈[比心]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

4、赵志东长河

河北省财政厅机关机构设置厅领导10名厅长: 赵新海杜彦卿 一级巡视员(正厅级)靳海增 副厅长李红广 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学 副厅长武炜 副厅长赵志东 副厅长陈国际 副厅长翟广平 二级巡视员刘文洲 二级巡视员机关处室28个(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3)预算处。(4)预算绩效处。(5)县市财政处(6)政府债务债券处。(7)国库处。(8)监督评价处(内部审计处)(9)行政处(10)政法处(11)教科文处(12)社会保障处(13)农业农村处(14)经济建设处。(1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16)涉外处(河北省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17)金融处(1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处(19)综合处(20)会计处(21)条法处(22)税政处(23)非税收入处(24)资产管理处。(25)政府采购处(26)金融企业处(国有金融企业d建工作办公室)(27)机关d委。(28)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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